1.三管轮在轮机长、大管轮的领导下,在拖航、锚泊、作业生产时按规定值班,靠泊接岸电时轮值安全班,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和防污染公约、法规、文件做好安全生产和防污染工作。
2.对机工岗位技能予以指导和培训,使值班机工能够正确熟练的操作有关设备,督促检查本班机工对机舱、设备处所及机修间的卫生清洁。
3.负责保持由本人管理的安全设备装置和防护设施等处于可用状态。
4.当船舶遭遇紧急情况时,按照“船舶应变部署表”规定岗位,进入应急反应程序,服从现场指挥,接受轮机长安排的其它任务。
5.负责“PMS”中规定的压载系统、救生艇机、救生艇升降装置、救生筏释放装置、油水分离器、焚烧炉、消防系统(包括应急消防泵)、居住舱室喷淋系统、空调系统、生活污水系统、各种污水、污油柜液位测量及舱底水的处理、卫生洁具的修理,作业线系统、作业线空气净化系统、400T吊机、25T管子吊、davit吊、航行锚机、绞揽机、厨房设备、变频淡水供给系统、变频卫生水供给系统、饮用水消毒装置、锅炉及其系统。
6.积极带领技工对分管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,尤其是对故障设备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修复;拟定所管设备的修船计划和航修项目交大管轮审核汇总,修船期间,除完成自修项目外,按照 的安排,认真对厂修项目进行监修、测量记录和验收,完成轮机长指派的其它工作,坞修时应监督船厂人员拆装燃滑油柜底塞;拟定所管设备的备件、专用工具、仪器、物料的申领计划,送交大管轮汇总。
7.值班期间坚持巡回检查制度,加强对重点设备的监控,正确记录设备工况参数,规范填写《轮机日志》,按照生产任务情况是否启动多台发电机。
8.休假或调动工作时, 按照调动交班接制度进行交接,填写交接记录经轮机长签字认可后离船。此外对所分管设备的技术状况、检测记录、“PMS”检修计划及完成情况,安全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予以交接清楚。
9. 持有三管轮《适任证书》、《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》(四小证)、《船员服务簿》《海员证》、《健康证》等相关证件。